外观
文书骨架目录
这一页只是索引。文书正文不在这里——骨架分别放在四条 SOP 页的附录里,同一样东西只维护一份,免得两处不一致。
| 文书名称 | 用在哪个阶段 | 链接(骨架所在页) | 注意事项 |
|---|---|---|---|
| 财产保全申请书 | 诉前保全(起诉前) | SOP-A · 债权人申请诉前保全 | 请求事项要分开写「保全金额」和「具体财产」;末尾加一句保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;担保材料随附 |
| 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| 诉前保全(收到裁定后 5 日内) | SOP-A · 债权人申请诉前保全 | 法院 10 日内审查。只针对裁定本身;若是「实施行为」违法,走执行行为异议,不是复议 |
|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(诉前保全阶段) | 诉前保全中,被保全人一方 | SOP-B · 被保全人解除保全 | 递交给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,不是执行法院;请求解除争议标的财产的,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|
| 执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| 执前保全(文书生效后、申请执行前) | SOP-C · 债权人申请执前保全 | 必须写明生效文书的制作机关、文号和主要内容;附生效文书副本 + 生效证明;主动写明免担保依据 |
|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(执前保全阶段) | 执前保全中,被保全人一方 | SOP-D · 被保全人解除执前保全 | 优先援引第 163 条「履行期届满后 5 日内未申请执行」;申请书勾的「理由」要和附的材料一一对应 |
关于表里的链接
四条 SOP 页正在并行创建中。索引里的链接按最终文件名写好——暂时打不开是正常的,页面到位后自动可用,不需要改这一页。
这一站只给骨架
不提供可以直接递交的成品文书。原因见工具目录:文书里每一处事实陈述与请求范围都需要具体判断,套模板套出来的东西在法庭上是负担。骨架的作用是把该有的栏目列全、把常见遗漏标出来,判断还得自己做。
填写时的常见遗漏
下面九条是从源素材的材料清单和法院审查口径里归纳的,按「被退回的概率」大致排序。
1. 保全金额与请求金额对不上
法院对担保做的是实质审查,第一项就是「金额是否足额」——要求与保全额一一对应。写成约数、或者保全额与债权额对不上,是最常见的退回理由之一。
诉前保全的担保数额要求「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」;诉中保全的担保上限是请求数额的 30%。金额口径要统一:申请书里的请求数额、担保书上的担保金额、裁定的保全金额,三者对不上就要来回跑。
2. 财产线索不够具体
写「被申请人名下财产」等于没写。能用的颗粒度是这样的:
| 财产类型 | 要写到什么程度 |
|---|---|
| 银行存款 | 开户行 + 支行 + 账号 + 户名 |
| 不动产 | 坐落 + 不动产权证号 |
| 股权 | 公司名称 + 持股比例 |
| 车辆 | 车牌号 |
| 其他 | 登记机关 + 登记编号 |
法释〔2016〕22 号第 10 条第 2 款留了一个口子: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财产信息、但提供了具体线索的,法院也可以裁定保全。口子在「具体线索」上,不在「我猜他有房」上。
3. 期限起算点没写明
材料里出现日期的地方,都要写清是从哪天起算:
- 收到裁定之日 → 复议 5 日
- 采取保全措施之日 → 诉前保全 30 日内起诉
- 履行期间届满之日 → 执前保全「届满 + 5 日」内申请执行
- 查封期限届满之日 → 续封须在 届满前 7 日提出
台账怎么建,见时限总表。日期含糊的材料,法官没法据此算期限。
4. 忘了附生效文书副本与生效证明(执前保全专属)
第 163 条的配套要求(法释〔2016〕22 号第 1 条第 2 款)。源素材特别标注:忘记附生效文书副本是常见的补正原因,会直接拖慢进度;生效证明或送达回证也一样不能少。
5. 担保材料只递了一件
担保材料是两件套:
- 担保文件正本——保险责任险担保书 / 金融机构独立保函 / 担保函;
- 担保人资信证明——营业执照、验资报告、审计报告、信用报告、信用等级证书。
只递一张保函、不附资信证明,被驳回的概率很高。成本结构见费用与担保成本。
6. 请求事项只写了一句「请求保全」
拆开写才不容易漏:
- 保全金额(具体到元);
- 具体财产(分项列,一项一行);
- 费用承担(保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);
- 执前保全再加一项:免担保的法律依据说明。
7. 解除申请的「理由」与材料不对应
SOP-D 的解除骨架按理由分档勾选:理由一(第 163 条,届满后 5 日内未申请执行)、理由二(提供担保)。勾了哪一档,就附哪一档的材料——
- 勾理由一: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(证履行期届满日)+ 执行立案情况查询结果或说明;
- 勾理由二:担保文件正本 + 资信证明 + 财产价值证明。
勾理由二却只附一句「愿意提供担保」,是最亏的一种退件。
8. 身份材料与送达地址确认书
个人身份证 / 企业营业执照 +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/ 授权委托书 + 代理人证件 / 送达地址确认书。这几项最琐碎,也最容易被漏——漏一份就是一次补正。
9. 需要 48 小时加急,但没写紧急情况说明
法院对「情况紧急」是48 小时内裁定,但不会自己替你论证。要附证据:
- 企业:无法支付工资、社保、货款的证明;招投标、上市等时间节点证明;
- 个人:医疗、教育、基本生活困难的证明。
递交之前,再核一遍条号
文书里引的每一个条号,先过一遍条号索引与勘误。错一个条号,在答辩状里就是被对方抓住的漏洞。
本文为程序梳理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详见免责声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