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观
二、诉中保全(诉讼中财产保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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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时限与三处差异已核实;操作细节见 SOP-A / SOP-B。
这一步在解决什么
已经起诉了,保全不用重新申请——诉前保全在 30 日内起诉后自动转入诉中保全(法释〔2016〕22 号第 17 条第 1 款)。诉讼中也可以新申请保全,此时「紧急性」的要求放宽,担保比例也降低。
关键时限(速览)
| 节点 | 时限 | 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裁定 | 5 日内;需担保的,自提供担保后 5 日内 | 法释〔2016〕22 号第 4 条 |
| 采取措施 | 5 日内或立即执行 | 法释〔2016〕22 号第 4 条 |
| 担保上限 | 不超过请求数额的 30% | 法释〔2016〕22 号第 5 条;民诉法解释第 152 条第 3 款 |
与诉前保全的三处关键差异
| 差异 | 诉前保全 | 诉中保全 |
|---|---|---|
| 紧急性门槛 | 必须证明「情况紧急」 | 已经起诉,门槛放宽 |
| 担保 | 通常要求「相当于请求数额」 | 上限为请求数额的 30%(法释〔2016〕22 号第 5 条) |
| 衔接 | 30 日内起诉后自动转入诉中保全 | 已在进行中 |
债权人 / 相对人视角
操作层面与诉前保全同构,差别在材料与担保口径:
- 申请、续封 → SOP-A:债权人申请诉前保全(同一套动作,担保按上表调整)
- 解除保全 → SOP-B:被保全人解除保全
常见踩空点
- 担保不是必须全额。诉中保全的担保上限是请求数额的 30%,实务中常被要求按全额准备,值得据条文交涉。
- 保全期限到了要续封:存款 1 年、动产 2 年、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3 年;续行期限不超过原期限;须在届满前 7 日申请(法释〔2016〕22 号第 18 条)。
- 「自动转」不代表「自动续期」——到期未办续行,效力消灭。
本文为程序梳理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详见免责声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