攻防双视角
每一段程序都并列写「债权人可以做什么」与「相对人可以用什么救济」,两边都写,不站队、不评价个案。
外观
每一段程序都并列写「债权人可以做什么」与「相对人可以用什么救济」,两边都写,不站队、不评价个案。
48 小时、5 日、10 日、30 日、到期续封——执行程序里输在期限上的,比输在道理上的多得多。
每个结论标依据与最后核验日期。不确定的标「待核验」而不是删掉——把不确定的地方亮出来,比装作确定更有用。
民事执行不是一条直线,而是保全与执行两段程序在四个节点上互相衔接。理解衔接点,比背条文重要。
| 转换节点 | 法律效果 | 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诉前保全 → 诉中保全 | 采取保全措施后 30 日内起诉或申请仲裁的,自动转为诉中保全 | 法释〔2016〕22 号第 17 条第 1 款 |
| 诉中/诉前保全 → 执行查控 | 进入执行程序后,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、扣押、冻结 | 民诉法解释第 168 条;法释〔2016〕22 号第 17 条 |
| 期限计算 | 期限连续计算,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 | 同上 |
| ⚠️ 例外 | 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——到期未续封即失效,不能靠「自动转」救命 | 民诉法解释第 168 条但书 |
实务含义:保全不因诉讼终结而失效,也不因进入执行而需要重新申请,首封顺位在转换中是延续的——这是保全最重要的隐性价值。但「自动转」不自动续期,到期未办续行手续,效力消灭。盯紧到期日,是债权人最容易失手的地方。
当前进度
内容已迁移完成:五段程序、四条 SOP、9 个案例、时限与条号速查、术语与费用、文书骨架。下一步是工具——时限计算器与文书骨架生成。
| 模块 | 状态 |
|---|---|
| 五段程序 + 实务方法与边界 | 已发布 |
| SOP 手册 A / B / C / D | 已发布 |
| 案例库 9 案 | 已发布(04、06、09 标「待核验」) |
| 速查:时限 / 条号 / 术语 / 费用 / 文书 | 已发布 |
| 工具(时限计算器 / 文书骨架) | 未开始 |
采取任何诉讼、保全、执行或追加行动前,请以现行有效规范及管辖法院最新口径为准,并咨询执业律师。详见免责声明。